科技要闻
今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抓好五大方面
时间:2009-04-30
日前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》,提出今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抓好五大方面。
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。健全法规体系,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质量保险、施工图审查、质量检测、竣工验收、质量保修等监督管理制度。提高住宅工程质量,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,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。做好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不良记录管理工作,加强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质量不良记录管理,探索实行差别化质量监管机制。
二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。改革质量监督管理机制。制定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》,明确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和定位,规范监督程序和内容,转变监管方式,强化监督巡查和抽查。严格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,今年将完成对全国质量监督人员的考核,实现持证上岗。加强继续教育,提高监督人员执法水平,提高监管效能。
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。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。检查重点为在建公共建筑、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工程。在各地组织自查的基础上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5月份对15个城市开展在建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;8月~9月份组成检查组,携带相关检查仪器和设备,分两批对全国30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(西藏除外)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,检查结束后向全国通报。
四是加强灾区恢复重建工作。加快推进灾区恢复重建,按照中央“灾后重建要加大力度,加快进度”的要求,相关省市要针对灾后重建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、涉及面广等特点,认真组织,精心建设,充实质量监督力量,扎实做好质量管理工作,为加快推进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。保证恢复重建工程质量。举办检测技术人员培训班,提高灾区检测技术水平,严格质量把关,预防质量风险。
五是推动质量总结提升工作。9月份召开全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会议暨质量监督工作25周年总结表彰大会。11月份举办第三届中国建设工程质量论坛。大力宣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,营造全社会重视工程质量的氛围,进一步提高质量责任意识,促进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提升,充分发挥企业提升质量的主体作用。
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。健全法规体系,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质量保险、施工图审查、质量检测、竣工验收、质量保修等监督管理制度。提高住宅工程质量,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,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。做好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不良记录管理工作,加强对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质量不良记录管理,探索实行差别化质量监管机制。
二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。改革质量监督管理机制。制定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》,明确质量监督机构的职责和定位,规范监督程序和内容,转变监管方式,强化监督巡查和抽查。严格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,今年将完成对全国质量监督人员的考核,实现持证上岗。加强继续教育,提高监督人员执法水平,提高监管效能。
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。组织开展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。检查重点为在建公共建筑、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工程。在各地组织自查的基础上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于5月份对15个城市开展在建地铁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;8月~9月份组成检查组,携带相关检查仪器和设备,分两批对全国30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(西藏除外)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,检查结束后向全国通报。
四是加强灾区恢复重建工作。加快推进灾区恢复重建,按照中央“灾后重建要加大力度,加快进度”的要求,相关省市要针对灾后重建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、涉及面广等特点,认真组织,精心建设,充实质量监督力量,扎实做好质量管理工作,为加快推进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。保证恢复重建工程质量。举办检测技术人员培训班,提高灾区检测技术水平,严格质量把关,预防质量风险。
五是推动质量总结提升工作。9月份召开全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会议暨质量监督工作25周年总结表彰大会。11月份举办第三届中国建设工程质量论坛。大力宣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,营造全社会重视工程质量的氛围,进一步提高质量责任意识,促进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提升,充分发挥企业提升质量的主体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