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
甬人才〔2009〕12号
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
创新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)、区人事局,宁波保税区、宁波国家高新区、东钱湖旅游度假区、慈溪出口加工区人事劳动局,大榭开发区人事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团队建设的意见》(浙委办〔2008〕50号)和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《关于开展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浙组〔2009〕13号)精神,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了《关于开展首批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浙人社发〔2009〕7号)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现就开展首批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范围
在我市注册的各级各类企业中,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的创新团队,特别是在我市优势产业、新兴产业或区域产业集群中起引领作用的企业创新团队。
二、推荐名额
由我市推荐到省里的首批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名额为12个。从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初选候选团队中产生。未被评选为首批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的,可参加我市首批重点企业创新团队和科技创新团队的遴选。初选候选团队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。
三、推荐条件
申报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除应具备《关于开展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浙组〔2009〕13号)要求的基本条件外,重点考察创新团队的自主创新能力、人才队伍、支撑保障、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,具体条件见附件2。
四、申报材料
(一)申报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《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表》(见附件3,以下简称《申报表》)一式3份,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。材料需用A4纸打印,并提供Word电子文档(除复印件以外)。团队所在企业及团队带头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(二)各地、各有关单位根据推荐标准和条件,按照《关于开展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》申报程序要求,确定初选候选团队名单,将有关材料和初选候选团队名单汇总表1份(见附件4)于
(三)申报工作有关文件、表格,请登陆宁波人事局网“公共服务”-“人才(智力)引进”-“通知公告”栏(http://www.nbrs.gov.cn/rczlyj/)查询、下载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的申报推荐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精心制定工作方案,广泛开展宣传发动,加强协作配合,确保工作顺利开展。
(二)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推荐条件标准,严格推荐程序,认真审核把关,确保推荐质量。各市在推荐上报前,要主动征求当地组织部门意见。
联系人: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 罗洪涛
联系电话:87186335
电子邮箱:lhtzjnb@msn.com
附件:1.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推荐名额分配表
2.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遴选具体条件
3.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申报表
4.浙江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初选候选名单汇总表
二○○九年五月五日